公安部:清理网络谣言信息70.5万余条,附10起典型案例

2024-07-30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公安部网安局

  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 公安机关清理网络谣言信息70.5万余条

  记者从公安部7月21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获悉,自今年4月10日开始,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案件2300余起,整治互联网平台企业近8000家(次),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1万余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70.5万余条,以强有力的实际行动整治网络谣言问题乱象,有效净化网络生态,积极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借热点案事件编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的思路,公安机关分类分级、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借热点案事件有组织编造传播谣言的策划者、组织者和主要实施者。专项行动中,共侦办此类案件500余起,约占案件总数的21%。

  其中,云南公安机关对编造发布“云南工商学院有女生遭3名黑人性侵”网络谣言的李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四川公安机关对编造发布“大学生涉嫌卖淫800余次,赚120余万元”网络谣言的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团伙

  公安机关将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与“净网2023”、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利用热点话题炒作实施敲诈勒索,通过炒作热点案事件引流牟利,以及为虚假信息有偿代刷“转评赞”的“网络水军”团伙扩线深挖,依法开展侦查调查和打击处置。

  专项行动中,依法侦办“网络水军”案件1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0余人。其中,河北公安机关侦破一起“利用热点话题炒作实施敲诈勒索”的“网络水军”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1人;浙江公安机关侦办一起使用群控软件提供虚假“点评赞”服务的“网络水军”案件,目前已依法刑事处理9人;山东公安机关侦办一起粉丝数量超过150万的网络大V,利用制造热点话题实施敲诈勒索的“网络水军”案件,目前已依法刑事处理3人。

  加强网站平台源头综合治理

  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同互联网企业、网站签订违法犯罪信息清理整治责任书,督导网站平台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对案件侦办中拒不配合、拒不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的网站平台,坚决开展“一案双查”工作,依法依规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其中,湖南公安机关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造成网络谣言大量传播扩散的某短视频平台开展“一案双查”,依法作出责令整改、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江苏公安机关对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造成网络谣言传播的某科技公司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此外,北京、广东、上海公安机关与新浪微博、快手、腾讯、小红书等大型互联网平台联合发布“拒绝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环境”倡议书,号召广大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秩序。

  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综合运用警情通报、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和互联网企业平台依法上网、依法办网。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累计发布相关宣传报道文章1.5万余篇,利用“公安部网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曝光典型案例1400余起。此前,公安部已向社会公布了两批共计20起典型案例,今天再向社会公布10起典型案例。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正在开展主题为“打击网络谣言、网警在行动”的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网络谣言的辨别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良好氛围。希望媒体记者、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互联网企业等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上舆论环境。

  “网络水军”在造谣传谣违法犯罪活动中的三种表现

  一些“网络水军”为牟取暴利恶意炒作相关事件,成为网络谣言滋生扩散的幕后推手。

  部分“网络水军”团伙公司化运作,运营大量自媒体账号,通过批量编造发布各类虚假文章、视频吸引眼球、引流牟利;

  部分“网络水军”团伙在热点舆情事件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蹭热点”收割流量,甚至“造热点”,裹挟舆论、误导公众;

  一些不法分子开设假冒媒体网站和自媒体账号,打着“舆论监督”等旗号,以编发炒作虚假的负面信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例如,在安徽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一起“网络水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组织人员开设多个自媒体账号,大量编发相关企业虚假文章,以负面炒作等方式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共作案100余起。目前,安徽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账号均已关停。

  公安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作案动机、目的和危害,持续分类实施集群打击,严厉打击炮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网上秩序的造谣传谣人员和借热点话题实施敲诈勒索等“网络水军”团伙,全力挤压其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切实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当前网络谣言的五大类

  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对谣言类信息涉及的事件、部门、单位进行了逐一核查,清理了70.5万余条谣言信息,依法侦办了2300余起谣言案件。从这些信息、线索和案件中分析,当前网络谣言可以分为5个大类。

  “旧谣新传”类谣言

  近年来,网上涉及“偷、抢儿童”等“老旧谣言”在网上反复传播,在全国范围内频繁出现,舆论关注度高,容易引起社会负面情绪,公安机关对此类谣言开展了针对性打击。例如,四川公安机关依法查处10名编造传播“人贩子在越西偷了很多家,现在被警察抓到了”网络谣言的网民,并对造谣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禁言等处罚措施;湖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名编造“湖南三个孩子被偷,疑似被贩卖器官”网络谣言网民,并对造谣传谣网络账号采取禁言处罚措施。

  热点案事件的伴生谣言

  热点案事件发生后,往往带有巨大网络流量,一些人员借机编造发布涉事网络谣言,以达到蹭流量、博取关注的目的。例如,2023年5月,“湖北武汉一小学生在校内被老师驾车撞倒后二次碾压身亡”事件发生后,四川齐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编造“小孩妈妈哭得伤心都是演戏,一共赔偿了260万”等谣言信息,形成一定规模的传播扩散,给当事人造成严重伤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利用新技术新应用编造谣言

  工作中发现,一些不法人员利用人工智能软件自动汇聚编造网络谣言;一些不法人员甚至使用黑客技术对网站平台进行攻击篡改,获取管理权限后发布谣言信息。例如,甘肃公安机关依法侦办的一起网络谣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将网上搜索到的相关事故信息,利用人工智能软件编辑整合成“火车撞上正在修路的工人,导致9人死亡”的谣言进行发布。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涉校园安全类谣言

  当前,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一些不法人员迎合这种社会情绪与大众关切,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故意编造发布涉校园安全类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比如,湖北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名为博取流量和关注,编造发布“初三女生在校被捅13刀”网络谣言的网民;山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名编造发布“武乡发生一起入室强奸多名不满14岁学生案件”网络谣言的网民。

  涉自然灾害类谣言

  我国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相关谣言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关注度高,且极易引发群众恐慌情绪,给当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一些网民为了博取关注,故意编造涉自然灾害类谣言。例如,黑龙江公安机关对1名为博取关注,编造发布“城子河火山岩即将爆发”网络谣言的网民依法行政处罚。四川公安机关对1名为博取关注,故意编造发布“宁南县将发生地震比汶川还要凶”网络谣言的网民依法行政拘留。

  面对网络谣言,广大网民朋友要坚持做到“三不”

  面对网络谣言,建议广大网民朋友坚持做到“三不”,即“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加强自我防范。

  要提高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对网络谣言做到不相信、不传播;要坚持理智分析和客观判断,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二传手”;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对自己言行负责的角度,规范网上行为。

  公安机关也在此提示,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侵犯公民个人权益,扰乱网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还涉嫌触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寻衅滋事等犯罪。

  公民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因网络谣言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普法宣传,并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部发布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第三批10起典型案例

  1、四川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齐某某编造发布“武汉小学生校内被碾压身亡其母已收260万”网络谣言案。2023年5月,四川齐某某看到“湖北武汉一小学生在校内被老师撞倒二次碾压身亡”相关信息后,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在某网站平台编造发布“小孩妈妈哭得伤心都是演戏,一共赔偿了260万,足够他们一家人过上好日子,还想怎样”等谣言信息,引发大量传播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四川成都公安机关依法调查,齐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2、天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赵某某编造发布“顺驰小学学生被打死,孩子母亲跳楼”网络谣言案。2023年5月,天津赵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站平台编造发布“顺驰小学两孩子打架,一个孩子被打死了,死的孩子他妈去学校跳楼去了”的谣言信息,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造成不良影响。经天津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赵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赵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3、山东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MCN机构造谣引流案。2023年5月以来,某MCN机构员工杨某某运营30余个自媒体账号,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网上搜集素材,编造制作“山东发生一起毒饵害人凶案,因高利贷,下毒杀死4人”等多个虚假视频,制造舆论热点,借机赚取流量收益。经山东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涉案机构及人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杨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涉案MCN机构处以行政处罚,并对涉案账号均已采取关停措施。

  4、上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贺某编造发布“上海地铁站发生无差别杀人”网络谣言案。2023年6月,上海贺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将上海轨交民警正在救助突发疾病的群众照片故意编造为“上海地铁站无差别杀人”的谣言信息,并在某网站平台发布,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造成不良影响。经上海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贺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上海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贺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5、江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陈某某编造发布“抚州上游水库坝体坍塌”网络谣言案。2023年5月,江西陈某某为博取关注、骗取捐款,在某网站平台编造发布“抚州上游水库坝体坍塌,受灾群众哭喊声响彻全镇,犹如人间炼狱”的谣言信息,并借机编造发布《关于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梨溪镇受灾捐赠倡议书》,呼吁社会进行捐赠,意图非法牟利。相关谣言信息在当地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造成不良影响。经江西抚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陈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6、湖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张某某编造发布“5月18日怀化大雨,淹死了3人”网络谣言案。2023年5月,湖南张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站平台编造发布“5月18日怀化大雨,淹死了3人”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湖南怀化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张某某利用黑客技术对该网站平台实施攻击,篡改网站平台内容,编造发布上述谣言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同时,对未充分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上述网站平台及法人分别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7、四川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唐某编造发布“绵阳大学生卖淫800多次,赚120余万元”网络谣言案。2023年6月,四川唐某利用人工智能软件编造“绵阳大学生卖淫800多次,赚120余万元”的谣言信息后在某网站平台发布,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四川绵阳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其造谣的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8、黑龙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侯某某编造发布“小区发生多起尾随老人和单身女性抢劫案件”网络谣言案。2023年4月,黑龙江侯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某网站平台编造发布“小区发生多起尾随老人和单身女性抢劫案件”的谣言信息,引发一定范围的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黑龙江哈尔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侯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侯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9、安徽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网络水军”团伙造谣敲诈案。2022年3月以来,刘某某组织人员开设多个自媒体账号,大量编发相关企业虚假文章,以负面炒作等方式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作案100余起。经安徽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涉案人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安徽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涉案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10、河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肖某编造发布“一女子用零食诱骗小朋友后进行屠杀”网络谣言案。2023年5月,河北肖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站平台编造发布“一女子买了两三百元零食,诱骗多名在小区玩耍的小朋友跟其回家,到家后开始疯狂的屠杀”的谣言信息,在当地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造成不良影响。经河北邯郸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肖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肖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编辑: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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